为切实做好荣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维护正常生产、生活秩序,县综合执法局结合自身职责职能,多措并举开展中心城区及特定区域和场所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。
一是提高思想认识,确保工作落实。切实把我局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起来,严格按照县政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体方案,结合自身职能分工,把工作责任压紧压实,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。
二是加强宣传引导,营造强大声势。利用宣传车张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标语,在社区、广场、市场等人口密集地段播放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》,大力推广低碳文明过节方式,广泛开展禁放宣传。
三是加强执法管理,严控燃放行为。在春节、元宵期间等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,综合执法局积极开展针对街头流动、占道经营烟花爆竹摊点的执法工作,认真负责对禁放区域内摆摊设点、流动兜售烟花爆竹行为的依法取缔工作。
四是参与包保区域管理。在除夕、初一、元宵期间,由综合执法局领导带队,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,对包保区域开展巡查工作,劝阻准备燃放烟花爆竹272人次。
下一步,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,狠抓薄弱环节,建立起以预防为主的长效机制,坚持“政府领导、属地管理、部门联动、全民参与”原则,严格依法管控烟花爆竹经营、燃放,广泛开展宣传教育,引导广大群众在禁放区域自觉拒绝购买、燃放烟花爆竹。紧盯重点时段,压紧压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常态化管控责任,确保禁放区内无响声、管控规范,确保安全无事故,为市民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。(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)
(中国先锋网责任编辑: 何潜彬)